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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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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规章2011-01-1110:56:12阅读26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中煤协会政研【2010】240号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制定了《关于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 《关于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推进煤炭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一)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是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近年来,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大力发展以煤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煤炭资源回收率提高,行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吨煤能耗大幅度下降,矿区环境总体恶化局面开始得到遏制。但从总体上看,煤矿资源开采效率低、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发展以煤为基础的循环经济重大基础理论和共性关键技术需要攻关;以市场为导向,有利于发展煤炭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考核体系和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等政策措施需要完善。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拉动煤炭需求快速增长。2003年以来,煤炭产能迅速增加,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煤炭行业在不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增加了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损害。 煤炭行业是资源开发型产业,位于产业链的最前端,具备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条件。高度重视煤炭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利用,构建有利于煤炭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是实现煤炭科学开发、高效利用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模式,实现清洁生产,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是煤炭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重大举措。全行业必须把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高度重视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全面推进煤炭工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工作目标(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科学化水平为主攻方向,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促进煤炭产业合理布局、集群发展、集约利用、产业延伸、清洁生产和无废排放,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三)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统筹煤炭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结构调整,着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煤炭资源的科学开发与高效利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增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与煤相关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资源节约开发利用,有效控制环境损害,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推动煤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的研发,培育新兴产业,为发展煤炭循环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将发展煤炭循环经济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煤炭资源开发发展相关产业,形成高效开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和低碳运行的产业价值链,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四)工作目标。到2015年,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煤炭行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低碳运行的标准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大型煤炭企业基本做到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矿区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全国原煤入选率达到60%;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瓦斯抽采利用率到达6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到达80%,土地复垦率提高到50%。三、重点工作任务(五)努力实现总量基本平衡。树立科学产能理念。开展行业预警研究,完善市场监测体系,及时发布信息。引导企业综合考虑区域市场需求、资源开采条件、科技发展水平、生态环境容量、灾害防治能力、转运条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生产规模和资源开发强度,推动煤炭转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转运效率,提升煤炭有效供应能力,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开发强度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六)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以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为目标,保护特殊和稀缺煤种。推动大型坑口电厂建设和煤焦化工产业延伸发展,推动煤炭上下游产业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促进煤炭就地高效转化。(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地球物理勘探、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等现代高精度综合煤炭地质勘探技术装备研究,为煤矿提高开采效率、安全保障程度和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提供地质技术保障。推动煤矿高效综采设备搬迁技术装备和辅助运输机械化关键技术装备研究,以及复杂地质条件、薄煤层和难采煤层安全高效开采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提高矿井机械化程度和开采效率。推动低品位、难采煤层地下气化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鼓励企业优先采用资源回收率高的煤炭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大型现代化选煤厂关键技术装备国产化进程,组织开展自动集中控制高效干法选煤、节水型选煤和脱硫、回收硫矿资源和水煤浆等技术与装备研发,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八)推动企业多元化发展。鼓励企业根据区域资源条件、区域经济特点,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积极发展具有较强生命力的循环经济产业,推动多元产业协调发展。支持煤矿配套建设选煤厂,推广应用先进的煤炭洗选加工装备和技术工艺,提高原煤入洗(选)比例。鼓励煤矿按市场需要、用户需求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研究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建设区域性配煤中心,发展煤炭物流产业。推动大型矿区或煤炭集中开采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产业集群,实现集聚生产、集约发展,促进园区物流、能流、技术集成,实现信息与基础设施共享,集中治污,提高煤炭资源、能源、水资源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 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支持大型企业瞄准现代煤化工发展前沿,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再创新,发展现代化煤化工技术和工艺,建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规模效益的现代煤化工和循环经济骨干项目,推进煤炭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鼓励企业综合开发利用油母页岩、煤系高岭土等与煤共伴生资源,支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矿实现煤与瓦斯共采,支持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支持企业发展煤矸石发电、煤矸石制建材(矸石砖、矸石水泥),及其他高附加值的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支持企业以净化处理和达标排放为重点,实现矿井水资源化利用。(九)突出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开展节能监测和能源审计,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自愿节能协议、节能设备融资租赁。加强节能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使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节能产品。鼓励企业按照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要求,做好新建、改扩建煤矿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煤矿生产技术、安全保证能力、能耗和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能源消耗高、产品附加值低、环境污染严重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和多种经营项目。鼓励煤矿井下采用高等级供电、直联传动、变频和电力电子调速、电源污染治理等先进技术,简化矿井提升传动系统,降低煤炭生产系统电耗。引导企业加强工序能耗管理,推广矿井中央泵房排水集中自动控制技术,实现主排水设施及相关系统“避峰填谷”、分时用电。制定新建(改扩建)选煤厂能耗标准,强化选煤能耗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开发推广余热利用、分布式供暖等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采用新型保温材料,推广供热计量、调节、自控、管网和锅炉自动控制,优化矿区用能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研究开发煤矿热能利用技术与装备,努力实现产煤不烧煤。推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矿井地热利用、以矸换煤绿色开采、矿井水综合利用、绿色照明等煤炭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十)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引导和鼓励企业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技术、方法和工艺,实现煤炭资源控制开采;支持企业优化矿井开拓布置,减少井巷工程量,合理确定掘进断面,研究先进的煤矿井下排矸或初选系统,发展以矸石换煤和矸石充填绿色开采技术,减少矸石排放量,推行煤矿绿色开采。 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先抽后采”规定,大力推行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减少矿井瓦斯排空量。鼓励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电厂采用高效洁净燃煤发电技术和装备,降低发、供电标煤耗和厂用电率,有效控制废弃物排放。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矿井水,保护水资源,实现矿井水达标排放。指导企业加强工业用水管理,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组织开展大江、大河流域和重要水体下保水采煤技术研究,支持利用采煤沉陷区建设具有减洪、除涝、灌溉、饮水、生态等功能的蓄洪与水源工程,合理保护和利用矿区水资源。鼓励企业编制复垦规划,开展复垦技术攻关、开展复垦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企业利用煤矸石充填采空区、采煤沉陷区和露天矿坑开展复垦造地,利用工业广场、职工居住区、废弃土地开展植树造林,美化绿化环境。支持企业推进循环经济、生态保护、节能、节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链接。(十一)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专职管理、节能计量、环境能源检测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健全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努力增加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四、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十二)加强行业指导与协调。总结推广煤炭行业节能示范企业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组织企业能效对标,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协助政府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消耗评价,指导企业开展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业绩考核和行业评先树优的基本条件。抓住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遇,研究碳交易,推动行业清洁发展机制国际合作。(十三)组织编制行业规划。组织开展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相关规划研究,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十四)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研究提出循环经济型企业、园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规范,推动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组织编制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行业能效对标指南和行业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推荐目录,协助政府制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完善《煤炭企业能源管理系统实施方案》,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制定煤炭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指导企业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强化清洁生产审核。研究提出加强节水工作意见,完善煤矿复垦技术标准,推动矿区环境保护。(十五)加强行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煤炭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推广煤炭行业能源管理系统软件,提高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十六)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提出完善发展煤炭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财税、价格、信贷等政策建议,推动煤炭行业走低碳发展道路。(十七)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充实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节能减排专家委员会人员,建立专家库,开展行业节能减排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关键和共性技术开发,组织推广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十八)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低碳运行培训。总结先进经验,普及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知识,提高节约和环保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