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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3:59:11 发布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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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草案)为加强印制电路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印制电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依据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一、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一)印制电路行业的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印制电路行业项目。在水源地的中上游禁止新建、扩建印制电路行业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三)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鼓励以产业链等为特色的群聚集中,包括规模发展的园区经济,集中三废处理的专业园区。(四)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印制电路行业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1 规定加强组织论证(详见表1,表2)。(五)政府与行业均会重点支持、鼓励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且技术规模领先的龙头企业及具备某些专门特色的领先企业。表1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项目)产能及投入产出比要求注1注2产品类型/企分类投资规模产能投入产出比业类别(亿元,≥)(万平方米/(年产值/项年,≥)目总投资,≥)刚性板单面板1501.8双面板3101.5多层板5101.5高密度互连板10101.2挠性板—330(折算面积)1.8刚-挠结合板—5不做限制1.2IC载板—5不做限制1.2金属基板—0.5不做限制1.5微波印制板——不做限制不做限制研发型、样板、—1不做限制1.5小批量板特色企业注1: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基建费用。注2:产出投入比指标对于新建企业做参考。表2改(扩)建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项目)产能及投入产出比要求注2注2产品类型/企分类投资规模产能投入产出比注2业类别(亿元,(万平方米/年,(年产值/项≥)≥)目总投资,≥)刚性板单面板150≥1.8双面板310≥1.5多层板510≥1.5高密度互连板1010≥1.2挠性板—15≥1.8刚-挠结合板—2不做限制≥1.2IC载板—2不做限制≥1.2金属基板—0.5不做限制1.5微波印制板——不做限制不做限制研发型、样板、—1不做限制1.5小批量板特色企业注2:在原有场所内改扩建项目原则上不做投资规模、产能的限制。当然如果是新场地建立2 分厂,按照新建厂进行。二、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印制电路板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二)新建、改(扩)建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项目),建成后应具备一定的规模生产能力与投入产出比要求(详见表1、表2)。现有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项目)的年产量、人均产值需满足以下要求(详见表3)。表3现有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项目)产量及人均产值要求产品类型/分类产量人均产值企业所得税企业类别(万平方米/年,(万元人民(万元,≥)≥)币/年·人,≥)刚性板单面板5035100双面板1045200多层板1050300高密度互1050400连板挠性板—30(折算面积)30200刚-挠结合—不做限制50200板IC载板—不做限制50200金属基板—不做限制不做限制不做限制微波印制板—不做限制不做限制不做限制研发型、样—不做限制40100板、小批量板特色企业注:按上一年实际产量申报。如企业生产多种类型产品,按照企业的核心项目计算,且应当3 满足申报项目类型的人均产值要求。(三)航空、军工行业配套产品等新型高端印制电路板,或采用全印制电子技术制造工艺的生产项目,不受生产能力限制。(四)企业应建立产品开发及技术研发机构,具有完整的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和技术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3%以上。研究开发人员至少应涵盖新产品技术研发、材料分析、新工艺开发、产品试制与测试分析、工艺标准制修订、专利申请等方面。(五)企业应具有规范的工艺流程,并建立从原材料、半成品、生产过程工艺参数、产品出厂检验等完整的监测追溯体系,具备工艺控制等产品一致性保证能力。(六)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企业应建设具有与产品和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至少具有图形转移、线路制作、孔金属化(单面板厂除外)、阻焊、电测试等关键工序和在线检测能力。关键技术指标和加工能力应达到以下要求(见表4、表5)。(七)鼓励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可穿戴设备、芯片配套的产品发展方向,鼓励高散热、高密度、高可靠性、大容量、刚挠结合技术的发展方向。4 (八)鼓励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机器人技术、数字化及自动化等技术相结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表4主要生产设备序号工序主要生产设备加工能力机械钻孔机最小钻孔孔径、1钻孔盲孔孔径满足表5最小激光钻机加工及公差要求。层压机2层压打靶机化学沉铜线孔壁金属化深镀能力≥50%,镀铜延伸率≥3孔金属化电镀铜线12%,板厚孔径比满足表5要求。贴膜机最小线宽/线距及公差曝光机表5要求。4图形转移及蚀刻LDIDES线SES线防焊工艺及设备:最小绿油桥宽度满足1)丝印表5要求。2)静电喷涂3)低压喷涂5防焊4)幕帘涂布曝光机烘箱或隧道炉专用测试机最小导通测试阻值、6电测试通用测试机绝缘测试阻值满足表5飞针测试机要求。OSP线满足标准及用户要求。化学镍金线化学镍钯金线7表面处理化学沉锡线电镀镍金线化学沉银线无铅喷锡8图形检验AOI5 表5印制电路板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产品类型二级分类须具备的最低关键技术指标刚性板单面板线宽/间距:100/100μm,孔径:≤200μm,最小阻焊开窗:75μm双面板线宽/间距:100/100μm,孔径:≤150μm,最小阻焊开窗:75μm,钻孔厚径比:8:1多层板外层线路:75/75μm,内层线路:75/75μm,孔径:≤150μm,最小阻焊开窗:75μm,钻孔厚径比:8:1钻孔精度:±75μm,CPK≥1.33高密度互连板外层线路:50/50μm,内层线路:50/50μm,最小阻焊开窗:75μm,最小BGA节距:400μm,盲孔孔径:100μm挠性板—线宽间距:75/75μm,最小阻焊开窗:75μm,孔径:≤150μm刚挠结合板—外层线路:75/75μm,内层线路:75/75μm,最小阻焊开窗:75μm,钻孔厚径比:8:1IC载板—外层线路:35/35μm,最小阻焊开窗:50μm,孔径:≤50μm金属基板—线宽/间距:100/100μm,孔径:≤200μm,最小阻焊开窗:75μm微波印制板—阻抗精度:±10%6 三、产品质量及性能(一)企业产品要明确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含客户具体要求)的质量要求,保证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中质量安全。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二)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应配备质量检验部门和专职检验人员,应建立从原材料入库、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的完整检验体系建和可追溯体系,积极建设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三)企业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及质量合格的原材料,产品应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四)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产品售后服务的能力。四、智能制造(一)鼓励企业申请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试点示范、省级试点示范等)。(二)鼓励企业使用网络化的生产制造装备,制造装备具有一定智能功能,采用企业资源计划(ERP)和制造执行系统(MES)进行生产信息化管理,实现企业内部的横向和纵向集成,(三)对于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生产需求的企业,能够实现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使用智能装备,借助各种计算机7 辅助工具实现虚拟生产,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实现企业协同生产、智能服务等。(四)加强顶层设计,引进激光技术、检测技术等研制新设备,从单机生产设备制造商向自动化、智能化全流程工艺的整体解决方案迈进,同时提供低成本、高可靠性、易维护的设备以降低成本。(五)以印制电路板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国产设备的技术提升,打破高端专用设备及组件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提升印制电路板产业配套能力,鼓励企业优先采用国内品牌相关设备,进一步促进国产设备企业的发展。(六)鼓励企业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五、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一)企业及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二)企业应按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废液要进行分类收集、依法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对于确实需要委外处理的危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转移给有资质的机构处理。注:如果PCB产业园区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并能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那么进驻PCB产业园区的企业可免除其相应配套8 设施要求。(三)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耗应符合HJ450-2008《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线路板制造业》中二级及以上标准的要求。企业应设立专职节能岗位、制定相关设备单耗指标、建立能耗台帐。(四)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优先选用高效低耗处理设备。须具有多级逆流漂洗、喷淋等节水装置及槽液回收装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五)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企业和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企业应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制定有效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环保台账,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六)企业应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配套有效的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应针对重金属、COD、氨氮等行业特征污染因子进行有效处理,一类污染物(如镍、铅等)需单独预处理达标后再并入综合废水;末端应配套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率应达到50%以上。废气处理系统应针对酸碱、VOC、粉尘等污染物进行9 有效分类处理。(七)企业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监测信息。(八)企业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有效应对废气、废水正常排放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九)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促进供应链中的利益相关方遵守行业标准与规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绿色工厂,生产绿色产品,建立绿色产品标准化体系。六、安全管理与职业卫生(一)企业及项目建设应符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当相关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或规范。(二)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岗位,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相应的安全台账制度,具有产品安全质量追溯手段,具有对产品的安全关键原材料质量、关键工艺10 环节控制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三级以上。鼓励企业申请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企业对于可能产生着火、爆炸、冒烟等危险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通风等措施,配备相关的人身防护用具,并制定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四)企业须建立健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加强现场危化品的管理:包括规范标示标牌,转移,储存容器具有防泄露措施,针对危化品事故建立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并对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剧毒品、危废品排放等有严格管控制度。(五)企业应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七、社会责任(一)企业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三)鼓励企业按照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要求,推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制定企业社11 会责任规范。八、监督与管理(一)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需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二)现有企业及项目未满足规范条件的,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本规范条件的要求。(三)对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节能评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融资等管理应依据本规范条件。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及项目,相关产品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不予支持。(四)企业自愿对照本规范条件编制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企业执行本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机构、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机构从市场上对已公告企业产品等进行抽查,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五)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将撤销其公告资格:1.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3.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4.发生重大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12 5.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申报企业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资格的,应当提前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六)有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检测机构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规范条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加强协调和自律管理。九、附则(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二)本规范条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若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三)本规范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