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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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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016239(FW)招标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2016年12月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 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编号:2016239(FW)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依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外项目审批联系单,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为: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范围为钦寸水库坝址至石桥头活动堰河段,河道长度约8.4km。工程建设内容:约11公里生态护岸及堤防的建设,3座堰坝的新建和改造(其中新建1座),1座翻板闸门建设(过闸流量700m³/秒),两岸景观风情带和慢行系统(绿道约9公里)的建设,滩地上体育运动场地、生态停车场、游憩设施等节点的修建,生态滩林和水生植物的保护和修整等。2.2建设规模: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13000万元。2.3工程类别:水利工程。2.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1)招标代理:工程施工及监理;2)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2.5招标估算价:约45万元。2.6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3月。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为准,造价咨询服务费以招标预算价为基准计算为准。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价*70%、咨询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价*7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人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让利。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不包括交易中心信息发布费、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公证费。4.投标人资格要求4.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甲级。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需具有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会员资格;(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4)_2014_年_1_月_1日以来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出具投标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5)其他条件:/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5.2投标人需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5.3“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_,开户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_。7.其他有关内容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四楼,客运东站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cztb.gov.cn)可能有澄清、答疑等有关消息。8.联系方式招标人: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前门山新村22幢联系人:吕新军电话:863363562016年12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招标人名称: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1.1.2招标项目名称: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委托项目1.1.3工程概况:见招标公告1.2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2.1业务范围1.2.1.1招标代理业务范围:招标前期征询、拟定招标方案、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申请及有关手续、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报名、协助委托人组织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投标保证金通知、发放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编制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澄清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中标公示、协助处理质疑投诉事宜、办理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协助拟定合同范本;其他招标代理业务:施工工程招标、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预算编制及清单编制等1.2.1.2咨询业务范围:(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5.2对应的咨询项目)1.2.1.3代理(咨询)业务工作要求:拟定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申请及有关手续、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报名、协助委托人组织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投标保证金通知、发放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编制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澄清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中标公示、协助处理质疑投诉事宜、办理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草拟工程施工合同,办理与招标人有关的其它事项。1.3投标人资格条件1.3.1企业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1.3.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1.3.3主要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需具有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会员资格(3)企业在近二年内(具体时间见公告)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4)_2014_年_1_月_1日以来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出具投标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5)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1.3.4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见招标公告1.3.4.1分标段实施招标的,按以下办法计算收费基数:/1.3.4.2重大项目及技术复杂的项目,需邀请县外专家的,专家费另行约定;1.3.4.3其他约定事项:/ 1.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附属机构(单位)的;(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招标人不得接受其投标;在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后发现相应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1.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投标文件格式;(5)其他要求和说明;(6)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有效的电子文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2)投标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5)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6)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7)技术标响应资料(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7”);(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不设置技术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技术标响应资料。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确定60天。3.3.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见招标公告金额:见招标公告递交方式:见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4)相关部门备案登记证明资料:详见资格审查必要条件(5)其他资料(同时注明资料提交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5.2 资格审查资料中各类证件以及应由投标人之外的其他单位出具或加盖其他单位公章的各类证明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或者原件的复印件。各类资格审查资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6技术标响应资料3.6.1技术标响应资料包括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标准中要求递交的各类证明资料、服务承诺和信用情况说明等资料。3.6.2各类技术标响应资料应按照本章3.5.2和3.5.3的同等要求提交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6.3投标人已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交的相关资料可作为技术标响应情况的证明材料,不需重复提交。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原件备查。如核查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将否决其投标。未注明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函和除投标函外的其他投标文件分别作为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商务标,技术标数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新昌县石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新昌县黄泽江干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包装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商务标”字样)4.1.3未按本章4.1.1或4.1.2和4.1.3的要求进行分装和对外包装进行密封、加写标记(包括盖章和写明的内容,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4.2.3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的同一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及公证机构准时参加。5.1.2投标人受托人随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证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受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退还给投标人。5.2开标程序开标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需进行评标入围的,组织评标入围;(5)以投标文件签收顺序为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为5人,其中相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招标人1人,专家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最高分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最高分相同的,以价格低(下浮率大)的为中标候选人;价格(下浮率)也相同的,抽签决定。7.2中标公示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确定结果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7.3中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或发现存在资质、资格、业绩等有弄虚作假行为,应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的七天内,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评审,复审结果影响中标候选人结果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7.5签订合同7.5.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肆万元。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合同形式:固定费率(让利率)合同7.5.4合同价款: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费收费标准和中标让利率结算7.5.5付款方式:每一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提交所有招标资料后,工程招标代理费一次性付清;清单计价法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在施工单位中标后三个月内对标底无异议时付至9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下10%至工程完工验收后付清。其他约定:/。7.5.6施工或监理招标中如发生流标或招标失败而需重新招标或询价,发生的会务费和其他成本开支招标人不再补偿。7.5.7经济处罚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未能达到第二章1.2.1.3工作要求的,分别给与以下经济处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本项目委托新昌县公证处进行公证.第三章评标方法1评标办法1.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分别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打分,两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7.1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2初步评审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未能递交投标资格证明材料或者资料失效的;(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全或者签字盖章不满足要求的;(3)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图像)模糊辨认不清的;(4)有多个报价且不能认定有效报价唯一的;(5)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有效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7)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投标被否决的。3.详细评审3.1技术分(20分)技术标由各评标委员成员独立打分,算术平均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技术标评分标准表项目分值内容项目负责人资格0-2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需要递交的证明资料: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递交的,不需重复提交)项目组成员资格0-4(1)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2分;(2)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1分;(3)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1分需要递交的证明资料: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递交的,不需重复提交)投标人类似业绩0-10分(1)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1.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2)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0.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每个得1分,最多得6分。(工程造价以施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准)(3)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0.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需要递交的证明资料: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及施工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递交的,不需重复提交)有关服务及承诺0-2(1)注册地为新昌本地或在新昌设有分支机构的得1分;(2)投标人对质量保证制度严密扎实;人员配备数量足,力量强;服务和配合工作措施有效;时间和进度安排科学合理等做出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拟(1分)。企业诚信0-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近二年内代理(咨询)工作中没有受过司法、招投标监管部门的查处或处罚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对其信用情况作出说明,格式由投标人自拟。3.1.1相关说明:3.2商务分(80分)3.2.1投标报价(80分):3.2.1.1评标基准价: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收费区间按照3.5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70%计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70%计取。3.2.1.2特殊项目按以下办法确定收费标准:/(设定3.2.1.2的,不再执行3.2.1.1) 3.2.1.3投标人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让利,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人的投标让利率,设为Xi。3.2.1.4由招标人代表分3次分别在规定的报价有效范围内(各档之间的步长为1%)各随机抽取一个系数,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让利率,设为Y,百分符号内保留两位小数,例6.20%。各投标人分值评估计算如下:当Xi=Y时,得分=80分;当Xi>Y时,得分=80-(Xi-Y)×100×2分;当Xi<Y时,得分=80-(Y-Xi)×100×4分;在浮动率有效范围外的报价商务分得分为0。3.4汇总评分结果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评估后的分数相加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总得分。所有计算分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5收费标准3.5.1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服费     务   类率   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按分档累进结算,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调整投标基准价 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费率:‰序号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100万元 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2000万元2001—5000万元5001-10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估算价1.31.10.90.70.60.50.42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概算价1.71.51.31.11.00.90.83清单计价法工程量清单单独编制或审核建安工程造价2.92.72.52.32.11.91.74投标报价编制建安工程造价1.41.21.00.80.60.50.45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建安工程造价3.63.33.02.72.42.11.86定额计价法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建安工程造价3.02.52.32.11.91.71.57工程结算编制建安工程造价2.52.21.91.61.31.00.708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2.82.52.21.91.61.31.0追加费用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5%9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建设项目总费用2.01.61.20.80.50.30.110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建安工程造价1211109765按分档累进结算,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调整投标基准价 附表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4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会员资格在有效期内提供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同意并盖章的招标代理机构入会备案申请书复印件5企业市场行为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企业市场行为说明6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_2014年1月_1_日以来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提供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7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规定提交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发票的复印件注:1、不得虚报、瞒报,如有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投标;2、以上表格备注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原件备查,需核查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将否决其投标;未注明提供复印件的均视为要求提供原件。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给投标人。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工程名称)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 附件2投标函(招标人):1、根据已获得的(工程名称)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愿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及收费标准,并愿以服务费基准价下浮%(大写为百分之)的收费报价承接上述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委托业务。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名称)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委托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附件4承诺书(招标人):本公司承诺如下:本单位自愿参加(工程名称)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并承诺:1、同意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情况和资料等。3、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本单位如中标,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愿意没收投标保证金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 附件5资格审查资料(按项目确定须提交的资料及资料格式要求) 附件6技术标响应资料(按项目确定须提交的资料及资料格式要求) 第五章其他要求和说明 说明一:投标报价书写规范说明一、投标文件中报价(包括下浮率,下同)填写要求为大写的,应用中文(中文大、小写均可)书写,数值表述清晰即可,但不得出现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或者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填写要求为小写的或者不作要求的,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如“.”、“%”等)书写,不得出现中文或其他文字。不满足以上书写规范要求或者未填写的,相应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二、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有多处报价的,出现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办法处理:(1)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大写或者小写书写不规范的,或未填写的按第“一”条处理);(2)有二个及以上大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无大写报价的,但有二个以上小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