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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心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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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中心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二零一三年八月46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评标与废标14六.授予合同19第三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3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4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5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546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46 投标邀请书*有限公司受*司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的委托,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告日期:2、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2)、项目规划:*3)、建设项目总投资:*3、招标范围:1)、编制工程清算单;2)、审核竣工结算。(包括根据集团公司年终决算要求出具年终决算书)。4、编制日期:编制工程量清单30天,审核竣工结算90天。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3)、具有良好的医院建设或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2项及以上)。4)、投入本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人员必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独立承担不少于2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5)、本项目必须设置固定专业主管:专业主管必须拥有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相关中级职称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负责本项目造价咨询的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且在服务进程中不得同时从事其它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6)、拟承担委托项目专业人员配备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7)、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6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7、购买招标文件须知: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备注:原件查看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3)招标文件不邮寄。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9、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11、开标地点:*地址:*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13、其他注意事项: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三部电话:*财务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标书款汇入:名称:*46 开户行:*账号:*保证金汇入:名称:*开户行:*账号:*4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6 一.总则1.项目情况  1.1服务内容:1)、编制工程清算单;2)、审核竣工结算。(包括根据集团公司年终决算要求出具年终决算书)。1.2本项目工程概况、服务目标及进度安排详见本投标须知附件一。1.3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交相应技术资料。2.资金来源2.1本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投标人要求3.1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1、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3.1.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3.1.3、具有良好的医院建设或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2项及以上)。3.1.4、投入本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人员必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独立承担不少于2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3.1.5、本项目必须设置固定专业主管:专业主管必须拥有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相关中级职称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负责本项目造价咨询的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且在服务进程中不得同时从事其它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3.1.6、拟承担委托项目专业人员配备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3.1.7、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记录。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6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否则,招标人对该证明情况将不予考虑。3.2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等工作;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投标人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的咨询服务人员,中标人应予服从。3.3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规定的任务工作进行分包和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3.4必要时,招标人有权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结算审核的要求和年终决算的需要,调整该项目服务的内容,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能提出任何补偿要求。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5.其他5.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给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标前会议6.1本次招标不召开标前会议。6.2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自行现场考察后,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8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6.3招标人将于2013年9月2日17:00前以书面澄清答疑通知的形式将问题的澄清和解答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澄清答疑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澄清答疑通知后24小时内,以电传、传真等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以示确认。46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6条和第9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书面澄清答疑通知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应自行负责。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投标截止期之前提出的问题(包括发现招标文件有错漏、缺页等)进行澄清和解答,并在投标截止期10天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将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默认。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期10天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澄清答疑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书面澄清答疑通知(有正式编号)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书面澄清答疑通知(有正式编号)后,应2446 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书面澄清答疑通知。9.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补充有关书面澄清答疑通知要求的内容,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10.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除正式投标文件以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格式应为:文件采用WORD文档,计算表格采用EXCEL文档,图纸采用AutoCAD文档(媒体介质不限,但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对电子文件的识别)。10.4所有电子文件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并按下列要求编制。第一篇投标函第二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三篇投标保证金第四篇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内容及更新资料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资质等级证书或认定许可证书或通知文件。(3)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作业绩(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4)专业主管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5)46 投入本咨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作业绩。(1)企业资信、业绩应提供企业近三年来资信状况和近三年来工程造价咨询主要业绩(包括受委托项目简述、所负责服务的内容),企业提供所有资信证明复印件和近三年承接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五篇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咨询报价第六篇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咨询实施方案11.2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循如下原则:(1)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2)技术文件系指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和合理化建议,应包括:工程概况、项目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组织协调、合理化建议及有关承诺。(3)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体现投标人的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为本工程提供参考。12.投标报价12.1本合同报价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工作量及费用,包括招标人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结算审核的要求和年终决算的需要,调整该项目服务的内容增加的费用。参照豫发改委收费[2008]2510号《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费率报价。12.2根据合同规定,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及费率之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2.3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24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14.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14.1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并作为投标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提示: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的需在开标前*天到达招标公司帐户,并保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日。14.3任何未按要求提供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给投标人。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3)签署合同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约保证金。14.6中标服务费:*万元整。15.投标文件的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条第11.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并明确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15.3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任何一页如有修改处,必须在修改处由投标人加盖公章予以确认。4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投标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均应在标书内要求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两个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文件应与正本一同封装,然后将正本和副本两个包封封装在一个总包封内,唱标信封(投标书及唱标一览表)单独提交,不得封于总包封内。包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包封上都应注明。16.2内外层信封均应按以下要求写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注意:*(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16.3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邀请”规定的单位和地址。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7.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载明的地址和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方签收。17.2招标人可以通过发出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书面澄清答疑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8.迟交的投标文件18.1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更改、撤回和澄清1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46 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公章。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9.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应在内层信封标明“更改”字样)和发送。19.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必须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办理。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0.2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3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五.开标、评标与废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邀请”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1.2招标人开标时,应在现场监督下,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符合要求。21.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众拆封唱标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编制审核日期等内容。21.4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21.5开标记录应经投标代表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46 22.评标过程的保密22.1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不得将任何信息和资料向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人泄露。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3.资格后审23.1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24.1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24.2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各种证件(复印件)清晰可辨;(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及加盖公章齐全;(3)进行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评标办法已经公开的拦标价;(5)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6)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投标文件内容相似等串通投标行为。24.3如果投标文件按照评标程序经过澄清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46 25.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工作由招标人设立的评标小组负责。25.2评标小组对招标人投标报价、企业的实力及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的能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方案的优劣等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签名。评标采用综合评价办法,分值设置如下:(1)投标报价:50分。(2)企业实力、业绩及信誉:20分。(3)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30分。25.3在详细评审时,招标人不安排投标人进行陈述。2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技术设备投入、后续服务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后,应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备查。25.5评标小组应当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5.6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不能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评标指标的设置26.1投标报价50分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是指低于(或等于)拦标价的投标报价。拦标价上限是招标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最高限额。2、本次投标依据豫发改委收费[2008]2510号《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按下面分类项目报价。46 序号报价分值咨询项目拦标价(费率)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50分)15分编制工程清单送审建安工程费×2‰报价得分:投标人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0.2分,最多加5分;每高于基准价1%减0.2分,最低得0分212分审核竣工结算基本收费送审建安工程费×1‰报价得分:投标人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8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0.2分,最多加4分;每高于基准价1%减0.2分,最低得0分323分审核竣工结算效益收费审减额×3%报价得分:投标人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4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0.2分,最多加9分;每高于基准价1%减0.2分,最低得0分评标基准价:1、当有效投标人大于5个时为各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2、当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5个时为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6.2企业实力、业绩及信誉20分1.企业类似业绩8分。2010年以来承接过工程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医院建设、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2项为基数,每多一项1个加2分,最多加8分;以上类似工程均需提供咨询合同原件或成果文件原件。2.根据投标人公司人员构成合理性和所投标段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适应性在2-5分之间进行打分。3.公司具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以10个为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4.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注册造价师得2分。5.通过ISO9001认证的加2分。26.3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30分)1.针对本项目特点所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实施细则的合理与完整性(0~5分);46 2.针对建设方发包合同专用条款的制定,对材料供应(甲供、甲控等)、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变更及计量、进度款支付、结算审核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0~5分);3.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事过医院建设、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结算审核或相关造价咨询项目(0~3分);4.为本项目配置的注册造价师及造价人员专业(土建、安装)搭配合理得(0~5分);5.结合本项目合同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标人做出的相应承诺及罚责,包括服务质量承诺及罚责(0~3分);造价咨询结果与招标人内审机构审计结果误差承诺及罚责(0~2分)、反腐倡廉、保密措施承诺及罚责(0~1分)和服从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的分配与调整的承诺(0~2分)。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管方案的合理性(0~2分)。7.投标人在平顶山市应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得2分,在河南省内其他地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得1分。(以营业执照为准)。27废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招标人没有责任向投标人解释判定为无效的原因:(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未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2)未能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或未按照规定填写;(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5)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实质性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本标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因之引起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人须负责全额要求索赔。46 (1)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舞弊行为;(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向招标人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本标的委托获得。(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与招标人及时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的标准28.1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将合同授予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且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享有的权力不受本条限制。28.2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下一个中标人候选人,招标人有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未按时以书面告知视同放弃中标,可根据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将合同依序授予下一个符合评标及授予合同要求的中标候选人。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9.4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但不负责解释未获得中标的原因。 30.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的签署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签约的地点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3046 .2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时,投标人如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则应出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0.3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0.4根据国家和建设部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的同时,需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1.纪律与监督31.1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1.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以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也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施加压力或干扰,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招标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31.3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6 附件一项目概况及目标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2)、项目规划:*3)、建设项目总投资:*2、招标范围:1)、编制工程清算单;2)、审核竣工结算。(包括根据集团公司年终决算要求出具年终决算书)。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净化、强电、弱电、消防、动力、给排水、通风系统等)3、其他要求: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2)、未计材料价格采用2013年最新建筑工程平顶山信息价格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价格3)、竣工结算按照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审核。二、服务目标1、工期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30天;竣工结算审核90天;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出具年终决算书在招标人发出指令后30天完成。2、质量要求:优良。3、保密要求:对造价咨询服务的全过程保密。4、其他要求:讲究原则,独立工作,不受外在因素影响。5、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相关的全部内同;竣工结算审核包括编制竣工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最终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报告等全部内容。6.其他内容:包括招标人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结算审核的要求和年终决算的需要,调整该项目服务的增加的内容。46 第三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46 *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3.本合同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录、招投标资料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前合同文件;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6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二.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46 三.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四.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五.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46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七.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直接支出。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于情况发生5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30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应委托人要求暂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6 九.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咨询人不得以委托人未按时支付当期的咨询酬金为理由而拒绝履行之后的咨询服务。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十.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咨询人须在合同附件2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对工程结算资料、出具审核报告等工作,如果咨询人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则须每日按200元计付逾期违约金给委托人,委托人有权直接在应付咨询人的任何款项中扣减该费用。如咨询人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除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外,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该项目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二十九条:咨询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该项目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十一.其他第三十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46 第三十一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书面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二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四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6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3.豫发改委收费[2008]2510号《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4.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本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范围为:B类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按每次委托任务书的要求提供咨询所需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技术经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15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并补充有关资料。  第五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其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按附加协议条款约定计算。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服务酬金在结算审计完成出具报告书经委托人认可后,并提交全额服务类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酬金已包括46 咨询人员工资(含因工程进度安排要求的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现场必备的软件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以及住宿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合理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服务酬金费率为《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所报的中标费率或根据中标费率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的服务酬金费率。第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30日内付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的9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同时完成集团公司年终决算要求出具的年终决算书;30日内付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用的90%;剩余10%费用质保期一年后付清。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附加协议条款:(一)总体要求1、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必须接受平煤股份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的指导和监督。2、如委托人认定因咨询人把关不严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咨询人与项目建设承包人有串通欺诈行为,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3、履行本合同附件《廉洁合作协议书》的相关要求。4、本合同中其他条款与本条所述的附加协议条款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附加协议规定的为准。5、咨询人未履行其义务与职责的,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限期纠正,咨询人拒绝纠正或未按委托人要求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款项不再支付,并有权要求咨询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二)对咨询人的具体要求1、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更换专业不熟悉或者有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造价人员;2、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委托分部分工程的具体内容;46 3、有权随时跟踪检查咨询人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咨询人应根据委托人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4、在承办业务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在工程造价编审过程中,编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造价的相关规范,维护委托人的利益;5、保证参与本工程的预算编制人员全部为咨询人专职人员,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人,具体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见下表,且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姓名岗位年龄学历专业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备注6、在接到委托人提供的造价资料时,应认真清点。如发现图纸或其它资料不完整,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委托人进行提示,若因咨询人未能及时提出而导致工作延误及错误,所引起的损失概由咨询人负责;7、在委托人指定地点,按时参加与施工单位的核对工作。如委托人通知咨询人三次咨询人仍因故推迟不能到场,委托人将收取咨询人2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委托人直接从当期咨询费中扣除;8、咨询人内部应建立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须经过多级审核,审核过程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9、对于审核过程中含糊不清,手续不全等项目应及时反馈及时修正;10、按照委托人要求,无条件地服从并参加有关重大的审算问题会议。参加审核的人员须定期到现场查看施工现状,同时做到委托人有疑问时随叫随到;11、审核完毕的结算,应以正式函件告知委托人,并提供审核完的结算书,在未正式出具审核结论之前对审核的结果必须严格保密,待复核结果反馈给咨询人后,咨询人再出具审核结论;12、委托人委托的业务有保密要求时,咨询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有关资料;46 13、廉洁自律,诚信公正,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财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14、保管好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在所有约定工作完成后,将其全部归还委托人;15、咨询人应具备较强的沟通意识。在预算编制中出现的不确定问题咨询人应及时知会委托人,便于委托人分析、判断;16、审价工作完成后,作好该项目造价咨询工作总结报告。咨询人可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向委托人提出有关造价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性意见;17、所有编制的的标底或结算,咨询人必须依据完整,计算过程清楚,以便在委托人需要核查时使用;18、咨询人有义务配合委托人根据需要作相应的经济指标分析;19、咨询人对其所编制的标底负有保密责任,若委托人发现咨询人泄漏标底给第三方,则委托人有权马上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执行赔偿;20、咨询人负责向委托人解释、答疑其所咨询项目范围内的造价计价依据及材料价格信息。(三)咨询服务质量要求1、工程预(结)算书必须包括符合委托方规定格式,包括编制说明、预算书或按委托人规定的计价的格式及要求、转换后的符合委托人规定格式的报价格式、计算底稿(钢筋计算需提交钢筋简图及计算书)、工程预(结)算的文稿及电子版。2、所有施工图预算(结构部份)不得用手工计算,要求统一使用算量软件进行计价并转换成Excel表格,若对定额子目进行过换算,必须注明,并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详细注明换算内容。3、所有编制和审核工作的工程量计算底稿要求清晰、计量单位正确,字迹工整,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正确;4、对于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要求作如下处理:将变更部位根据原设计及本次所出变更分别计算,并标明所涉及的变更号;5、审核后的预结算书与承包单位编报的预结算书更改后的工程量、单价、合价应有明确区别。46 6、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及审核工程结算按委托人提供的造价咨询委托任务书进行编制。7、最终双方审核的预(结)算书经委托人复核确认无误后,出具三方报告。46 附件1:廉洁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经过招标,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中平煤股份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综合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加强工程咨询服务期间的廉洁合作,充分保证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1、甲方责任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1.3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1.4甲方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对违规人进行处理。1.5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不廉洁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1.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2、乙方责任2.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2.3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等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2.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不廉洁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2.5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向甲方人员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等,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6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每违约一次或存在一处违约情形,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46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6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日期:46 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1、经分析研究贵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和现场考察,我单位提交全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郑重承诺:“编制工程清单:建安工程费׉;审核竣工结算基本收费:送审建安工程费׉,审核竣工结算效益收费:审减额×%”,作为本合同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承担并完成上述工作和集团公司年终决算要求出具年终决算书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所规定全部服务任务。2、如果贵公司接受我单位投标,我单位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始本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3、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标书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书中的全部内容。4、在正式签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前,本投标书连接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5、我单位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贵单位可能接受其任何愿意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46 附件2:投标函附表序号咨询项目投标报价完成日期(天)备注1编制工程清单建安工程费׉  2审核竣工结算基本收费送审建安工程费׉  3审核竣工结算效益收费审减额×%4出具年终决算书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书和职称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46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投标人将对授权代表作出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授权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盖公章)46 附件4:企业一般情况表企业一般情况表申请单位全称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号:发证单位:营业执照编号:发证单位:行政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开户银行名称:帐号:技术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组织机构框图46 附件5: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拟参加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总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管理人员其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情况姓名专业职务职称近三年工作业绩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姓名专业职称及国家资格注册情况从事相关工作时间近三年工作业绩请附相关证明资料其他情况(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6 附件6:相关业绩相关业绩共页,第页项目名称委托方名称:地点委托方地址/电话服务起止日期(年、月)委托方联系人:完成情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资额(万元):关键人员姓名及职务:项目内容:本公司人员提供实际服务的说明:附相关证明资料,无相关证明资料或不全不计分。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6 附件7:项目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项目负责人情况登记表姓名 性别 照片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 身份证号码 职称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家庭住址 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制 工作单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所在地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 企业传真 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帐号 项目银行帐号 企业中标项目名称 标的 服务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填表人如填写该表后情况发生变动,应及时填报新表并报甲方备案(例如手机,地址等发生变化)46 附件8: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履历表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履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资质学历服务年限拟承担职务个人工作业绩(只填写本人近3年来在类似工程承担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的工作业绩)本人签字时间单位盖章时间注:1、拟担任专业负责的人员填报此表。2、学历、技术职称、和资质证书必须附复印件。46 附件9:投标人简况投标人简况1.投标人概况1.1.营业范围(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2.资质情况(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3.从事造价咨询工作的历史情况2.能力与设施情况2.1.机构设置与装备水平2.2.技术力量2.3.获得荣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6 附件10: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须根据拟招标项目范围,结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定,包括:1.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实施细则;2.针对合同专用条款的制定,对材料供应(甲供、甲控等)、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变更及计量、进度款支付、结算审核等提出合理化建议;3.与项目招标人、施工承包人、监理及招标代理等单位的配合意向及措施。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管理方案。5.针对本项目,结合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造价咨询公司有相应的承诺及罚责。6.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措施。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