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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2 05:30:4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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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2
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3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4第3章服务合同16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5章评标办法542
第1章招标公告(另卷)72
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2.1工程名称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22.2.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32.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内,凤凰大道西侧,紧靠南沙体育馆,地块编号为A1-12-01。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75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主体综合建筑(包括综合剧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40,76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990平方米。总高度约26.6米,最大跨度约45米。拟建建筑基底面积约为11,85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约为4,205平方米,绿地面积约为10,513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面积约为3,468平方米。该项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投资为55,015.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48,352.96万元。42.2.4招标控制价220.06万元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62.3.1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公告要求。72.3.2服务期自服务单位接受委托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之日止,提供建设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8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4.2投标人资质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104.6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1)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2)专业人员配套要求:配备建筑、结构、机电、给排水、造价、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1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2
1213.1报价方式参照穗建技【1999】313号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通知》以工程估算的0.4%计取,投标人投标时在下浮率区间[0,5%]自行报价。本项目设计咨询费暂按估算55,015.43万元为基数,预计发包价为220.06万元。13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按上述金额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帐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其缴纳情况以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55.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自2017年月日起具备勘察现场条件。168.1投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717.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二套)。72
18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提交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至2017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1928履约保证金无需提交。2024.1开标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正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作弃权处理。2127.1评标方法及标准百分制综合评分评标法。22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23备注本工程招标过程各项活动日程的地点和时间安排: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等日程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72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服务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委托设计咨询合同的当事人。1.4“招标代理”指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5“设计人”指/。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承担设计咨询服务,确保本项目能按期、优质完成。2.2工程概况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3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4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2.2.5服务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3招标范围及服务期及人员专业配套要求。2.3.1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3.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2.3.3本招标项目的专业配套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5.踏勘现场72
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清楚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风险,并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进入现场后,由于外界及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也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服务合同第4章投标格式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7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8.招标答疑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或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8.2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4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关于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2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目录;资格审查文件部分11.2投标书(格式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格式二,原件);1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原件)(格式三);11.4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11.5企业资质证书;11.6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11.7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格式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1.9服务费报价表(原件)(格式五);11.10投标人综合概况(格式六);11.11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七);11.12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相关经验及业绩(格式八);11.13企业业绩:近年来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九);11.14其他资料(格式十);11.15咨询服务方案(格式十一)。备注:以上资料除注明原件外,均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交原件核对。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服务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72
13.3投标报价方式:参照穗建技【1999】313号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通知》以工程估算的0.4%计取,投标人投标时在下浮率区间[0,5%]自行报价。本项目设计咨询费暂按估算55,015.43万元为基数,预计发包价为220.06万元。13.4以上报价包含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及阶段性驻场技术人员)、设备(含各种车辆、办公用品、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等所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含施工工期的延长),是对完成合同的全部偿付,与设计咨询工作相关的其它辅助工作,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14.投标货币14.1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缴纳情况以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2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盖成员公章外,其他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可),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需加盖投标人的骑缝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证明书无效。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盖校对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钉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17.6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等),页号编在右下角,若双面打印的页号编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17.7投标方案图纸(如有)的整理:统一A3印刷,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包括有效的电子文件,且标记投标人名称)和全部副本密封在1个包封中。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8.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18.3.1招标人的名称;72
18.3.2项目名称:见前附表;18.3.3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8项所述日期及时间)。18.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19.2投标文件提交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4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72
(五)开标(详见第五章)(六)评标(详见第五章)(七)合同的授予24.合同授予标准24.1本招标项目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5.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6.中标通知书26.1评标结果得出后,中标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三天。26.2中标通知书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颁发。26.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7.合同的签订2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7.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须知第2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7.3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投标人名称、银行名称和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8履约保证金:不需要提供。29.合同生效29.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八)其他30.其它费用72
30.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1999]59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72
第3章服务合同项目设计咨询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甲方):设计咨询人(乙方):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72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附件72
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设计咨询人:合同名称: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设计咨询人)提供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五项所列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3、工程等别(级):4、工程估算总投资(人民币,下同):暂定约55,015.43万元二、设计咨询范围1、设计咨询项目名称: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2、设计咨询项目任务: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盖审查章),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3、设计咨询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约55,015.43万元4、设计咨询阶段: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设计阶段三、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期限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盖审查章),72
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绿色生态、低碳节能、智慧城市、岭南特色”的城市规划理念,“国际化、高端化、精细化、品质化”建设标准以及“自然生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2)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4)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盖审查章),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5)协助委托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6)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7)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8)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9)协助发包方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10)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11)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12)具体工作内容按甲方的要求,并详见附件三《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任务书》2、设计咨询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之日或其他符合合同终止情形之日止。一、设计咨询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4.1设计咨询费参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规定,按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含征地拆迁费及政府采购项目费)中的工程总投资的0.4%计价并下浮%计取。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55,015.43万元,设计咨询费暂定为220.06万元。暂定价是以工程估算为基价计取。44.2本合同设计咨询费最终结算价为:各项目咨询费分别计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单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含征地拆迁费及政府采购项目费用)的0.4%计价并下浮%计取,72
具体为:设计咨询费=初步设计概算评审价(不含征地拆迁费及政府采购项目费用)×0.4%×(1-投标下浮率)。设计咨询费用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除双方在商签合同中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4.3本合同设计咨询费结算以上条所列的设计咨询费计费原则核算并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以财政部门最终审定数额为准。.一、设计咨询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二、委托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委托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三、设计咨询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咨询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四、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五、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委托人执2份,设计咨询人执1份;副本7份,委托人执5份,设计咨询人执2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以下无正文)72
委托人: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公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邮政编码: 设计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签订时间:年月日72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2.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委托人:指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2)设计咨询人:指投标书已为委托人所接受,并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设计咨询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指由委托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4)合同:指由委托人与设计咨询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2.3款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5)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6)工程:指委托人委托设计咨询人进行设计咨询工作的工程。(7)设计咨询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设计咨询工作报酬总金额。(8)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9)天:指日历天。2.2语言文字和法律2.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2.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2.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72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2.4通知和联系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2.5委托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2.5.1委托人应向设计咨询人提供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但设计咨询人有义务对委托人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复核。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如下: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评估报告工可正式文件提交后5天内8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2方案设计阶段咨询评估报告方案正式文件提交后5天内8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3初步设计阶段咨询评估报告初设正式文件提交后5天内8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4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评估报告及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正式文件提交后10天内8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2.5.2委托人应按第2.11款规定按时支付设计咨询费。2.5.3委托人有权对设计咨询人的设计咨询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设计咨询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有权在设计咨询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2.5.4委托人应保护设计咨询人的设计咨询成果,未经设计咨询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咨询人交付的设计咨询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2.6设计咨询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2.6.1设计咨询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两份详细的设计咨询工作大纲和进度工作计划、设计咨询项目组成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委托人控制项目设计咨询进度的依据。设计咨询项目组成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或入库承诺书的要求的,视为设计咨询人违约。2.6.2设计咨询人应按合同、设计咨询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72
开展设计咨询,严格掌握设计咨询标准,保证设计咨询质量,控制工程造价。2.6.3设计咨询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咨询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6.4设计咨询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对委托范围内的项目设计咨询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6.5设计咨询人可以根据设计咨询进展情况和设计咨询工作量的大小,对设计咨询人员进行合理增加。但不得更换2.6.1经批准的人员,否则视为设计咨询人违约。2.6.6设计咨询人不得将设计咨询转包给第三人,亦不得分包。2.6.7设计咨询人应按要求负责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设计咨询费中。2.6.8设计咨询人应按第2.9款规定参加设计咨询文件的审查。2.6.9设计咨询人应按第2.10款规定配合施工。2.6.10未经委托人同意,设计咨询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2.6.11设计咨询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咨询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咨询人负责。2.6.12设计咨询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委托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2.6.13设计咨询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或恢复设计咨询范围内原有工程建(构)筑物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完好,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设计咨询人自行承担。2.6.14设计咨询人参与整个设计管理工作,不仅对设计质量负责审核,同时负责督促设计进度,负责主持召开各类相关会议,在本项目代业主确定前承担代业主角色。2.6.15设计咨询人应指派一名或以上的具有工程师资格的有经验人员长驻南沙重点办,以便开展本项目的相关后续工作。2.7设计咨询人员设备等投入和工期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指明的要求执行;发生项目停工延期、部分或全部内容取消以及其他项目非正常终止,以及部分专职人员工作已经完成时,设计咨询人可书面向委托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现场服务人员做出调整。2.8设计咨询人提交的设计咨询文件72
2.8.1设计咨询人提交的设计咨询文件设计咨询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咨询文件。2.8.2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2.8.2.1委托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设计咨询人交付设计咨询文件时间延误时,设计咨询人可要求向委托人延期交付设计咨询文件:⑴委托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⑵委托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上述资料不包括勘察资料)。⑶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委托人责任引起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⑷非设计咨询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发生上述情况时,设计咨询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并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向委托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委托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7天内与设计咨询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设计咨询文件的交付时间。对本款⑴、⑵项引起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若同时需要设计咨询人设计咨询返工,设计咨询人应负责返工,返工费由双方协商确定。2.8.2.2设计咨询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因设计咨询人原因造成设计咨询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设计咨询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同时设计咨询人应按第2.13.2款规定支付逾期交付设计咨询文件违约金。2.9乙方设计咨询工作要求2.9.1设计咨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盖审查章),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9.1.1对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绿色生态、低碳节能、智慧城市、岭南特色”的城市规划理念,“国际化、高端化、精细化、品质化”建设标准以及“72
自然生态、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2.9.1.2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9.1.3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2.9.1.4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盖审查章),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2.9.1.5协助委托人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2.9.1.6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2.9.1.7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2.9.1.8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2.9.1.9协助委托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2.9.1.10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2.9.1.11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2.9.1.12具体工作内容按甲方的要求,并详见设计咨询服务合同附件三《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任务书》。2.9.2完成成果期限2.9.2.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在设计单位提交工可文件后,5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评估报告》一式8份。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2.9.2.2方案设计咨询在设计单位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咨询报告》一式8份。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2.9.2.3初步设计咨询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一式8份。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2.9.2.4施工图设计咨询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施工图文件后,10天内与施工图审查同步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一式8份。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2.9.3工作内容及要点(包括但不限于)2.9.3.172
对各阶段设计文件,须重点审查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设计深度、设计工艺、限额设计、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管线平衡、重要设备的技术指标等。2.9.3.2方案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④工程设计估算的准确性及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⑤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2.9.3.2初步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初步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④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及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⑤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2.9.3.3施工招标设计阶段:①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②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业主招标要求2.9.3.4施工图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③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④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⑥工程设计预算的准确性及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咨询意见2.9.3.5施工过程技术咨询①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②施工过程遇到得技术问题,乙方应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多种施工方案,乙方应作出专业评价,帮助甲方选择出最优方案④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乙方应进行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72
2.9.3.6设计咨询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业主委托为准。2.10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要求2.10.1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主要内容为:2.10.1.1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目录、图纸、施工验收标准、签署、出图章等)完整性和深度;2.10.1.2有关设计依据(包括工程地质补充勘察报告)、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10.1.3有关使用功能、安全可靠和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2.10.1.4应对计算书进行审核:主要是计算原则、模型、程序、公式、参数的选用是否合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输入数据是否准确;2.10.1.5对设计的平面和空间布置、主要尺寸、构造节点、设备选型和布置、管线直径确定、管线布置等作一定的审核;2.10.1.6施工图审查中需对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会审,重点审查各专业设计之间的接口和设计文件问题;2.10.1.7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2.10.2完成成果期限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备 注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3份(建设主管部门、甲、乙方各一份)各项目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交齐全部文件与资料后5天内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在设计院整改合格后2天内出审查报告。2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3份(建设主管部门、甲、乙方各一份)2.11设计咨询费2.11.1设计咨询费2.11.1.1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为万元,设计咨询费暂定为万元。72
暂定价是以工程估算为基价计取。2.11.1.2本合同设计咨询费最终参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规定,按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总投资的0.4%计价并下浮%计取。具体为:设计咨询费=初步设计概算评审价(不含征地拆迁费及政府采购项目费用)×0.4%×(1-投标下浮率)。设计咨询费用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除双方在商签合同中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11.1.3本合同设计咨询费结算以上条所列的设计咨询费核算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以政府有权部门最终审定数额为准。2.11.2设计咨询费的支付方式设计咨询费分五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0%;(2)在乙方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咨询工作,经甲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20%;(3)在乙方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咨询工作,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及概算通过审查,经甲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以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计取咨询费用的50%;(4)在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咨询工作,施工图审查合格,经甲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以经财政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计取咨询费用的70%;(5)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全部付清结算款项,不留尾款。本合同费用支付按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执行。2.12违约2.12.1委托人违约2.12.1.1委托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委托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委托人违约:⑴委托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委托人负责的资料。⑵委托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咨询费。⑶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委托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12.1.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72
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⑴若发生第2.12.1.1款⑴项违约时,设计咨询人无法进行下阶段设计咨询的,设计咨询人应及时通知委托人,要求委托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资料。若委托人在收到通知15天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设计咨询人提交设计咨询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15天内仍未提交,则设计咨询人有权暂停设计咨询,并通知委托人,由此造成的设计咨询工期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若委托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设计咨询的,则设计咨询人可暂停该部分设计咨询,并通知委托人。除涉及该部分的设计咨询文件可顺延提交外,其余设计咨询文件应按时提交。2.12.2设计咨询人违约设计咨询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采取扣减设计咨询服务酬金的方式,同时给委托人带来经济损失,设计咨询人负责赔偿,赔偿金为直接经济损失×10%。因设计咨询人违约,违反规定,发生不良行为,给委托人设计咨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轻微不良行为,给予警告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1%::(1)不提供优质后期服务,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2)设计咨询报告不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的深度,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3)其他未依法依规和依据合同及设计咨询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委托人公布实施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引等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情节轻微,积极整改,对设计咨询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4)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积极整改,对工程实施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1次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比较严重不良行为,给予通报,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5%:(1)未按承诺和合同及时选派满足设计咨询工作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咨询人员等组建项目设计咨询工作机构的;(2)工程设计咨询工作开始前未向委托人报送符合实际和规定要求的设计咨询工作大纲和设计咨询工作进度计划的;(3)72
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主要设计咨询人员的;(1)拒签委托人文件或拒绝执行委托人已经生效的指令(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指令除外)的;(2)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积极整改,对工程实施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1次的。(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严重不良行为,给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扣减咨询服务酬金10%:(1)项目设计咨询单位人员无相应岗位证书的;(2)项目设计咨询单位人员和设备不满足相关项目设计咨询工作需要的;(3)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4)设计咨询人人员非法泄露本工程应当保守的秘密的;(5)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积极整改,对工程实施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1次的。(6)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审计、稽查、纪检、监察等部门确认但未被问责的,或发生一般举报投诉并被确认有效的。(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1次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咨询人或者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拒绝参与以后委托人所负责的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罚,并扣设计咨询人咨询服务酬金20%:(1)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设计咨询业务的;(2)不提供优质后期服务,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4)经委托人对设计咨询人进行资质复核审查,所提交的资料无效、有虚假情况或不满足资质条件的;(5)其他未依法依规和依据合同及设计咨询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委托人公布实施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引等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的;(6)被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对设计咨询工作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的。(7)其他特别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审计、稽查、纪检、监察等部门确认并被问责的,或发生重大举报投诉并被确认有效的,或构成犯罪的。72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除相应给予上述(一)至(四)的处罚外,同时处以取消当次设计咨询资格、终止相关设计咨询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设计咨询服务费用的处罚;(1)经确定为中标第一候选人,但经委托人复审不满足项目要求的;(2)超越设计咨询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3)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包分包设计咨询业务的;以上“一般举报投诉”是指:举报投诉人关于摇珠或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般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但尚不影响中标结果,或关于设计咨询工作存在一般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较大及以下经济和社会影响的举报投诉。“重大举报投诉”是指:举报投诉人关于摇珠或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实质性影响中标结果,或关于设计咨询工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重大及以上经济和社会影响的的举报投诉。以上“一定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轻微,经整改后,工程实施所受影响轻微,尚未造成不良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较大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经整改后,工程实施受到较大影响但尚未受到实质性影响,造成一定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重大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经整改后,设计咨询工作受到实质性影响,但设计咨询工作仍可以继续推进,造成严重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特别重大影响和后果”是指:不良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且已经不具备整改条件,对工程实施造成特别严重经济和社会影响,因设计咨询人过错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符合附表关于工程实施中违反设计咨询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所列情形的。(六)若因设计咨询人自身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成果文件,属于违约行为。设计咨询人每逾期1个日历天,委托人有权扣减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报酬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满15个日历天或是设计咨询人实际工作进度滞后合同规定进度要求的50%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设计咨询人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咨询合同价格的30%。(七)若设计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设计咨询人应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设计咨询人72
应按本合同约定工作报酬总额的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经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仍未通过主管部门审批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须向设计咨询人支付任何费用。(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有权随时发函约见设计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设计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见的,每次设计咨询人支付违约金1%合同金额。设计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见累计3次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设计咨询人的违约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咨询人或者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拒绝设计咨询人参与以后委托人所负责的工程投标资格。(九)若项目设计工作过程中设计咨询人达不到委托人的要求,委托人有权要求设计咨询人撤换工作不力及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次设计咨询人支付违约金1%合同金额。若设计咨询人经更换人员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须向设计咨询人支付任何费用,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咨询人或者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拒绝设计咨询人参与以后委托人所负责的工程投标资格。2.12.2责任的期限设计咨询人与委托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咨询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咨询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2.13索赔委托人和设计咨询人均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被索赔方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索赔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第2.15款规定解决。若收到索赔申请报告14天内无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成立。2.14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协商或在有关主管部门主持下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设计咨询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2.15其他2.15.1设计咨询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咨询人负责向有关部门购买,费用由设计咨询人在确定投标下浮率时考虑,委托人不再单独支付。72
2.15.2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咨询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吸收设计咨询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支付。2.15.3设计咨询人应自行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未办理保险的责任由设计咨询人自行承担。2.16合同生效与终止2.16.1本合同从委托人和设计咨询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后起生效。2.16.2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计咨询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委托人提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2.16.3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设计咨询费,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2.16.4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2.17设计咨询依据设计咨询工作依据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办法、制度、规定和指引:(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六部委令[2003]2号);(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8)《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9)《工程勘察资质标准》;(10)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建设[2001]22号);(11)工程勘察、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9]65号);(13)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1994]3号);(14)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2号);(15)72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水建[1995]129号);(1)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国家计委[1996]673号);(2)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水建管[2009]70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9]65号);(5)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6)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7)《广州南沙开发区(南沙区)政府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变更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说明和《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工作指引》及其补充通知;(8)《广州南沙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工程款支付制度》;(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规定等。(11)相关技术规范等。2.18设计咨询工作目标(1)工期控制目标:按设计咨询合同确定的工期;(2)设计咨询质量目标:设计咨询成果和文件完整、准确、可靠,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要求,深度满足相应设计咨询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质量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咨询规范要求,不因设计咨询原因发生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3)投资控制目标:工程概算控制工程估算范围内,预算和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4)进度控制目标:不发生1次设计咨询总计划、分项或专项计划延误;(5)工程概预算:与概算审定价相比,由于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单价确定不规范、设计图纸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核减的部分的核减率控制在5%以下,不应核减部分投资被错误核减率控制在0.5%以下;(6)施工质量目标:达到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且不发生1宗质量事故;(7)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1宗安全事故;(8)进度控制目标:不发生1次勘察设计总计划、分项或专项计划延误;72
(9)变更控制目标:单项变更增减不超过50万元或累计变更造价变化不超过合同价10%,不发生1次违规工程变更行为;因设计咨询人原因违反以上目标,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处理。2.19保密义务设计咨询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3年内,所有涉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小组人员及设计咨询人内部有关人员)将严守甲方秘密,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负责保密,不得公开发表和交流。设计咨询人提交的设计咨询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委托人享有,未经委托人书面允许,绝不将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和编制的设计咨询成果文件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有违反,设计咨询人保证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72
附件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甲方: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方、乙方各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安装和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2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和监理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代建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规定相同。(以下无正文)72
委托人(甲方)(公章)受托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时间:年月日72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72
附件三:南沙青少年宫项目设计咨询任务书一、工程名称、地点及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南沙青少年宫2、建设地点:南沙青少年宫选址于南沙体育馆东北方向,东临凤凰大道,处于体育馆片区的门户位置,南侧是南沙体育馆,西侧规划为商务商业及居住用地,北侧临近坦尾村,项目占地面积为30036㎡。3、项目概况:根据立项批复《发改局关于南沙青少年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控规,项目拟建地块占地面积为3003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75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0%,绿地率≥35%。各项指标最终以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剧场、素质教育区、对外交流区、特色科技中心、办公区、服务区、辅助用房、地下室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户外活动场地,项目融合了素质教育、科技体验、对外交流、文化休闲、团队活动等多元化功能。4、工程投资:约5.5亿。二、设计咨询服务的工程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建筑物,室外道路及管网、硬地广场和绿化等室外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包括水、电、煤气、通讯各专业进线及接驳工程、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连的所有工程)等所有工程,其中供电、燃气等专业,如中标人无法保证咨询服务进度和质量,可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三、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1、勘察设计咨询(1)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提供设计优化的咨询和专业性意见;对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复核及审查,发现偏差和错误,提出改进建议;出具各阶段勘察设计文件书面审查意见等报送建设业主单位。(2)协助委托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勘察设计成果创优申报;(3)协助委托人组织各类研讨评审会;72
(4)对各类招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及可行性审查。2、勘察设计管理(1)协助委托人制定设计计划,确定设计界面,制定设计流程管理方案。(2)按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的要求对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3)在各阶段设计开始之前,提出设计任务控制要点和设计计划,协助委托人完成必须提交给勘察设计单位的各种文件编制等前期工作。3、咨询工作计划和报告反映内容(1)有关咨询的建议,特别是各阶段工作开始前的有前瞻性的指导性建议,以及这些建议对推动项目的进展和所产生的直接效益;(2)设计联络和协调的及时性和工作的成效;(3)各阶段设计审查意见和建议的成效。四、设计咨询工作要求1、勘察设计咨询工作(1)对各阶段设计图纸的合理性提供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比较和可操作性评估。有关工程设计问题提供咨询和专业性意见,对环境影响、风险分析等各方面作出独立的、公正的、综合性的咨询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2)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或建议;(3)对咨询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技术创新、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提供咨询意见;(4)协助委托人组织技术研讨会,交流经验、提高设计水平。(5)协助委托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6)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2、勘察设计管理工作(1)勘察设计管理的对象建筑方案设计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其中包括总体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单位、各专项设计分包单位、工程勘察单位等)等。(2)勘察设计管理的工作内容按照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的要求对勘察设计工作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勘察设计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72
1)审查各勘察设计单位驻地服务机构的人员投入情况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及相应合同要求;2)配合委托人收集有关本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数据、勘察设计文件、往来公文等,并验证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3)配合委托人收集工程报建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委托人组织勘察设计文件报建工作;4)按照勘察设计程序,对各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计划安排,并负责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5)定期组织有关勘察设计计划进度、质量的协调会议并负责提交会议纪要;6)协助委托人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有关勘察设计问题;7)协调委托人、各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要求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程序进行设计,通过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设计质量,并监督和协调境外和境内设计单位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计量单位、语言等,使其保持一致性、时效性,符合现行国家对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3)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的工作要点1)质量管理工作①协助发包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②对设计工作中所遇到的技术指标或技术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必要时上报发包人并协助组织相应的专家咨询会。③当设计工作中出现质量事故时,应协助发包人及时查明原因和具体责任,报招标人备案,并协助组织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④协助发包人做好其他质量管理工作。2)进度管理工作①以招标人制定的总体进度控制目标为准,协助发包人分解制定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各阶段主要节点的进度控制目标。审核设计编制的工作计划,提出修订意见并落实整改。②督促设计按审定的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并负责检查工作进展。③72
协助发包人对照设计工作计划进行日常检查,当关键线路、重要工期节点出现延误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督促整改,并协助制定和落实赶工计划。督促无效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可提出进行违约处理的建议。④协助发包人定期组织召开设计工作例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作进度。⑤协助发包人做好其他进度管理工作。3)工程投资的管理应对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进行监控,重点是根据限额设计要求和初步设计咨询意见确定技术方案,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详细概算单项控制投资,从单项控制着手控制整个项目的投资,及时督促设计单位做施工图预算并审查施工图预算,发现超预算项目,应要求设计单位作出解释和采取措施,同时报发包方审批。4)设计变更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授权范围内对设计变更工程进行评估,测算设计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5)组织管理工作①在整个服务期间,发包人通过咨询人发给设计单位的有关文件或设计单位通过咨询人向发包人发出的有关文件,咨询人应及时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的转交。②组织协调整个服务期间各个设计单位,各标段的横向协调,提出各设计标段、施工标段的接口条件,避免重复投资控制工程造价。③协助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并做好与设计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优化和报批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④协助发包人负责所有列入项目投资范围内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协调项目与市政规划、项目与当地区域规划的关系,并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优化和批报工作。⑤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会审,确保在批准的范围和规模内,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概算,并使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⑥若在施工中或在与交通、规划、周边环境协调中,发现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时,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技术、经济变更方案,经咨询审查后上报招标人审批。72
⑦协助发包人检查设计单位专业人员到位情况和技术变更(方案)设计工作效率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督促整改。3、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工作(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咨询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勘察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技术和工程经济等)进行审查(不含施工图审查)。(2)重点审查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设计深度、设计工艺、限额设计、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管线平衡、重要设备的技术指标、施工及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限价等。(3)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总平面规划方案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设计条件的执行情况。③规划布局、功能设置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④有关车流、人流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主要路线布置。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⑥参与本项目的技术协调会,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2)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设计条件的执行情况。③对总平面规划方案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④各类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⑥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3)方案设计咨询①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设计条件或修建性详规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③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72
④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⑥工程设计估算的准确性及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4)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设计条件或修建性详规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③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落实情况。④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⑥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及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5)各类专业报建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部门各阶段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③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④专业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⑥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6)初步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部门各阶段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③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④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⑤初步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⑥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⑦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及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72
⑧有关建筑设计的单体平面布置、空间布置(含沉降缝、抗震缝、温度伸缩缝布置)和建筑物的日照、隔热、保温、隔声、通风、防渗等物理功能。⑨有关结构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方案选择、主体结构布置、结构材料选用、地基处理与基础方案选择、沉降控制值和不均匀沉降估算值、安全度、可靠度、抗震、抗风等方面内容。⑩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7)施工报建图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部门各阶段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③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④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⑤施工报建图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⑥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8)施工图设计咨询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②对规划部门各阶段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③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④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⑤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⑥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9)施工阶段咨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是否合理及其优化意见,材料、设备、技术和施工方案等是否经济合理及其优化意见等。具包括但不限于:①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②施工过程遇到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协同设计单位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③7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多种施工方案,乙方应作出专业评价,帮助招标人选择出最优方案。④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乙方应进行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五、提交设计咨询报告1、咨询人应按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和甲乙双方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部门审批文件、资料、图纸提供咨询。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咨询报告,并对咨询质量负相应的责任。2、咨询人应加强内部校审工作,咨询的质量与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咨询应切实满足优化设计和控制投资的要求。4、咨询人提交设计咨询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的技术咨询成果等。5、设计咨询的依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依据。如国家或广东省、广州市对上述办法和规定有调整,或出台新的办法和规定,则按调整后或新的办法和规定执行。6、提供设计咨询报告的时间(1)方案设计咨询在设计单位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咨询报告》一式两份。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2)初步设计咨询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一式两份。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3)施工图设计咨询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施工图文件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一式两份。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4)必要时可分期分批、分标段开展咨询工作。(5)每月须编制设计咨询月报一式两份。(6)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组织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或出图章、审核章。72
六、勘察设计咨询专项分包及界面1、勘察设计咨询分包的产生由于本项目的专业范围广,受托人自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部分专业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勘察设计咨询(管理)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及委托人的要求,经委托人认可,受托人可将部分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勘察设计咨询(管理)内容由分包给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勘察设计咨询(管理)单位。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所有专业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分包内容、费用等报委托人审查备案。2、勘察设计咨询分包合同的签订经委托人认可后,勘察设计咨询(管理)分包单位与本合同受托人签订双方专业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勘察设计咨询(管理)分包合同。3、勘察设计咨询分包单位的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分包单位实行自身管理、勘察设计咨询总包单位管理、委托人管理三级管理模式。4、勘察设计咨询分包单位与勘察设计咨询总包单位及委托人之间的关系:(1)勘察设计咨询分包单位除专项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直接对委托人负责、合同费用直接由委托人支付外,其他方面隶属于勘察设计咨询总包单位的管理。(2)勘察设计咨询分包的费用已包括在受托人的咨询费内,并向勘察设计咨询总包单位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暂定为勘察设计咨询(管理)专项设计承包合同费用的5%),由受托人与分包(专项设计咨询)单位签定双方合同并直接向分包单位支付相关费用。5、勘察设计咨询分包单位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勘察设计咨询分包单位经委托人授权,在勘察设计咨询总包单位的协调下,直接管理所分包的勘察设计咨询专项所对应的专项设计分包单位,或对应的专项设计业务。72
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书致:(招标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要求,(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人(投标人名称)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文件二套。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我方(投标人的简称)愿意遵守(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项目名称)成果。1.我方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日起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则有效期延至招标合同执行期满时止。2.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补充通知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方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他资料、数据或信息。4.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准确无误和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6.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政府招标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7.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地址及邮编)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电话:传真:邮编:72
格式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投标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签订日期:年月日72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 号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第 号备注:也可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72
72
格式四: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72
格式五服务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控制价(元)下浮后投标总报价(元)备注1设计咨询费220.06下浮率:%2投标总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大写:小写:注:(1)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总价应包括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中标)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聘请专家费、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3)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招标控制价乘以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值的乘积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乘以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值重新计算,修正设计咨询服务投标报价。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日期:年月日72
格式六投标人综合概况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单位性质税务登记证号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分支机构地址营业期限年月-年月工程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ISO9000认证号、范围其他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员工数量共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72
联络人手机号码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投标单位简介(请简要说明公司情况,包括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专业构成、规模):(单位盖章)投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及相关设计的专业特长:我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2
格式七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最高学历相关注册资格拟承担工作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日期:年月日72
格式八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相关经验及业绩姓名年龄出生日期最高学历专业职称相关注册资格工作简历承担相关项目业绩状况现在手持业务的状况业务名称业主名称业务金额预定完成时间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注:1、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2、投标人必须附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日期:年月日72
格式九近五年来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主要业绩名称业绩简介建筑面积合同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文件)、设计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咨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详细资料附于该表后面。3、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公共建筑类的设计业绩和公共建筑类的设计咨询业绩,规模、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4、近五年是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当天”。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日期:年月日72
格式十其他资料其他资料表包括:1、获奖证书(如有)2、……3、……备注:本表填写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对应资料附于本表后。72
格式十一咨询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咨询工作计划;2、工作流程、人员分工安排;3、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4、确保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5、对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建议。72
第5章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09]37号)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1.2开标前由业主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人数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以及由招标人推荐业主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业主专家1人,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4人。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2.评标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4《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2.5《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3.评标专家守则3.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2
3.2参与评标专家:3.2.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2.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2.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2.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2.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2.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4.开、评标程序4.1开标程序: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2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4.1.3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4.1.4开标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4.1.5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1.6开标,由招标人宣读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4.1.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4.2若出现《否决性条款汇总》(附件一)中所述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4评标程序:4.4.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4.4.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4.4.3投标文件综合评审;72
4.4.4计算投标人总得分;4.4.5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详见附件三《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投标文件中没有出现任一种属于招标文件所列出的废标或无效标情形。6.评标细则(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6.1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6.2由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6.3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主要对企业类似业绩、企业业绩获奖、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服务及措施、信誉、报价五个方面进行评议。(详见附件四:《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要求:6.3.1评委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议,作出个人评价。6.3.2评委按照个人评议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各自记名打分。6.3.3各评委评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后,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6.4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6.5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投标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6.6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名或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投标文件的澄清7.172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7.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7.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8.推荐中标候选人以上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排前;总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9.审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依法审定中标人。但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评委、招标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人资格。72
附件一:否决性条款汇总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72
附件二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服务编号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投标人已按照公告规定的格式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6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备注:1、“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2、凡符合上述情况的打“○”,不符合的打“×”。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评委签名:日期:72
附件三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1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2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的;6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7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为准)。结论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2、未出现上述情况的打“○”,出现的打“×”。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评委签名:日期:72
附件四:评分综合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分值分配分项内容分值分配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得分一企业业绩24公共建筑设计业绩15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者中标通知书颁发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设计业绩:(1)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项得3分,最多得15分;合计最多得15分。公共建筑设计咨询业绩9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者中标通知书颁发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设计咨询业绩:(1)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项得3分,最多得9分;合计最多得9分。二企业业绩获奖2020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奖状或者奖牌的颁发时间为准)承接的公共建筑获得过国家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项加4分;获得过省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项加2分;获得过市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项加1分;最多计5项,最多得20分。72
三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30项目负责人20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加5分,不同时具备的不得分,此项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2)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奖状或者奖牌的颁发时间为准)参与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加5分;获得过省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加3分;获得过市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加1分;此项最多计3项,合计最多得15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20分。(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专业负责人10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咨询经历及业务能力:(1)投标人应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专业配齐,且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每个专业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专业未配齐的本项不得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为准)(2)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奖状或者奖牌的颁发时间为准)参与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人每项加1分;获得过省、市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人每项加0.5分;此项最多计4项,合计最多得4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0分。(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社保证明为准,若不能提供则本项不给予评分)。四服务及措施16161、设计咨询工作质量保证措施:措施明确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比较。优得3分;一般得1.5分;措施差或无措施的不得分。2、对设计变更咨询的处理方案:措施明确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比较。优得3分;基本可行得1.5分;措施差或无措施的不得分。3、对项目投资控制的技术管理方案:提出的技术管理方案明确针对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比较。优得3分;基本可行得2分;措施差或无措施的不得分。4、对项目设计管理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分析:措施明确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比较。优得4分;基本可行得2分;措施差或无措施的不得分。5、合理化建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优得3分;良得1.5分;差或没有合理化的不得分。72
五信誉55合同信誉良好: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从201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连续5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或获得过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证书的得3分;获得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连续4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得2分;获得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连续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六设计咨询费统一下浮率55设计咨询费统一下浮率为每下浮1%得1分,以此类推,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高得5分,下浮率区间为[0%至5%]。总计100评审人员签名备注:1、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免招标证明文件)复印件。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获奖证明以奖状或奖牌复印件为准,同一项目只计分一次,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的奖项和业绩4、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按上述条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评分后,取所有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5、社保证明为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可为投标单位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出具)。评委签名: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