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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05:15 发布

钦州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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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钦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一、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良好信息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依据分值1按规定及时报送完整的企业基本信息,且不存在虚假信息的。基准分值为100分+1002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注:第2、3、4项只能选一项计分。物业服务合同+5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20万平方米。注:第2、3、4项只能选一项计分。物业服务合同+34至少管理有一个物业项目。物业服务合同+1-13- 5管理有老旧小区(由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认定)或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合同+1/个,最多不超过3分6当年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等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可每年加分)。相关认证材料+27获得国家级表彰。相关表彰文件+58获得省部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49获得市、厅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310获得县处级行政部门表彰(按次计分,最多不超过3次)。相关表彰文件+211获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表彰(按次计分,最多不超过3次)。相关表彰文件+112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按次计分,最多不超过2次)。相关表彰文件+313获得省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按次计分,最多不超过2次)。相关表彰文件+214获得市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按次计分,最多不超过2次)。相关表彰文件+115当年获得国家级评优评先项目(可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荣誉只计算一次,在有效期内每年可加分)。相关业绩材料+3-13- 16当年获得省级评优评先项目(可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荣誉只计算一次,在有效期内每年可加分)。相关业绩材料+217当年获得市级评优评先项目(可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荣誉只计算一次,在有效期内每年可加分)。相关业绩材料+118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先进典型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次,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相关业绩材料+319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先进典型被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次,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相关业绩材料+220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先进典型被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次,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相关业绩材料+121企业开展慈善救助、社会公益活动,可按开展活动次数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相关证明材料+1/次22企业人员入选国家级物业管理专家库(不能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任期内可每年加分)。相关文件材料+3-13- 23企业人员入选省级物业管理专家库(不能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任期内可每年加分)。相关文件材料+224企业人员入选市、县级物业管理专家库(不能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任期内可每年加分)。相关文件材料+125所服务的所有住宅小区项目的业主年度满意率平均达到80%以上。以企业提交材料,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依据+126企业成立党组织、工会组织(有效期为党组织、工会组织存在期间)。相关文件材料+127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接受行业自律(国家级、省级、市级,可累计加分,会员期内每年可加分)。相关文件材料+128参加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及讲座等活动。通知文件及活动签到表等材料+1/次,最多不超过3分29贯彻执行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或配合主管部门的宣传工作等。相关文件材料及相片材料+1/次,最多不超过3分-13- 二、钦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依据分值1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52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53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54擅自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55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56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57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58擅自许可或默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4-13- 9擅自设置营业摊点。《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410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指定装饰装修企业或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411擅自提高公共停车位停车费标准。《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412发现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第四十二条-313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第四十二条-214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业主自愿委托要求提供特定服务的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格〔2013〕62号)第三十条-2-13- 15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格〔2013〕62号)第三十条-216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放回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格[2013]62号)第三十条-217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桂价格[2013]62号)第三十条-118企业受到各级相关部门处罚(以处罚决定书认定)。本暂行规定-2-13- 19拒不执行、拖延执行各级行政部门作出的生效处罚或责令限期整改决定。本暂行规定-220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有权机关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确认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暂行规定-221在申报或办理相关业务(手续)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本暂行规定-222因企业原因导致项目存在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本暂行规定-223企业受到各级相关部门批评通报(以文件认定)。本暂行规定-124因企业原因被投诉举报且逾期未整改。本暂行规定-125因企业原因出现不良现象被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且逾期未整改。本暂行规定-126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变更信用信息、物业统计报表或其他相关材料。本暂行规定-127经查证属实的企业其他不良行为逾期未整改。本暂行规定-128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或变更企业基本信息。本暂行规定-1/月,最多不超过3分-13- 29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0侵占、挪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情节严重。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1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拒不退出服务项目,造成严重后果。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2物业服务企业在撤出项目时,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造成严重后果。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3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4经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5被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开通报后拒不整改,或者一年内累计被公开通报三次(含三次)以上。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6拒不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相关业务检查或拒不提供信用信息,逾期不整改。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6物业服务企业故意在信用系统填报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证书,逾期不整改,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37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本暂行规定直接评为B级-13- 三、钦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良好信息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依据分值1获得国家级表彰。相关表彰文件+52获得省部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43获得市、厅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34获得县处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25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相关表彰文件+36获得省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相关表彰文件+27获得市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相关表彰文件+18获得国家级表彰。相关表彰文件+59获得省部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4-13- 10获得市、厅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311获得县处级行政部门表彰。相关表彰文件+212入选国家级专家库。相关证明文件+313入选自治区级专家库。相关证明文件+214入选市、县级专家库。相关证明文件+115获得高级职称的相关证明文件+316获得中级职称。相关证明文件+217获得初级职称。相关证明文件+118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行业文章。相关证明文件+1/篇19参加行业课题研究。相关证明文件+2/个20参加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培训或讲座等活动。通知文件及活动签到表等材料+1/次,最多不超过3分-13- 四、钦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不良信息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依据分值1对业主投诉处理不及时,由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整改要求、批评或引起群体性上访。整改通知主管部门核实-2/次2劳动关系发生变动时,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合同等材料-33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及其相关文件规定,违反职业道德。主管部门核实-2/例4涂改、出借、出租、转让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25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或变更个人基本信息。本暂行规定-1/次,最高不超过3分6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执业。劳务合同直接评为C级7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节严重,作为主要责任人。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8侵占、挪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作为主要责任人。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3- 9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拒不退出服务项目,造成严重后果,作为主要责任人。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0物业服务企业在撤出项目时,未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造成严重后果,作为主要责任人。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1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上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作为主要责任人。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2经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作为主要责任人。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3被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开通报后拒不整改,或者一年内累计被公开通报三次(含三次)以上,作为主要责任人。相关通报文件直接评为C级14拒不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业务检查或拒不提供信用信息,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5故意在信用系统填报虚假务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证书,逾期不整改的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6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作为主要责任人。主管部门核实直接评为C级-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