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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12:17 发布

关于我国木制品行业如何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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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国木制品行业如何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论文.freel,增至2006年的230万m3。2006年下半年美国弗吉尼亚的两家胶合板厂先后倒闭;约占全美阔叶材胶合板(樱桃、胡桃和栎木)产量70%的俄勒冈州的胶合板厂也面临倒闭的威胁。美国本土厂家指责中国生产的胶合板不符合美国的环保和质量标准的要求,还强调在家具和橱柜二次生产中使用的中国产品也不符合美国甲醛释放标准的要求。因此,俄勒冈州参议院致信美国国土安全部、贸易代表和商务部,要求他们调查来自中国的不正当竞争。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开始了“332”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2002~2006年美国木地板和硬木胶合板行业的竞争状况。1.2.2对家具的反倾销调查2004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起木制卧室家具倾销调查。2004年6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做出倾销初步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从4.90%到198.08%不等。2004年7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倾销初步裁定进行了修改。200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倾销最终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从0.79%到198.08%不等。2004年l2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1.3加拿大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从2004年起至2007年,加拿大连续3年根据其《进口措施法》对来自中国的强化木地板进行反补贴调查。据分析,如果加拿大方面正式立案将对我国地板企业造成重大的影响。一方面因为中国复合地板出口量正在加大,处于一个关键成长期;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地板生产企业具有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的特点,每年生产销售能力在100万m的企业只有少数几家。因此,一旦加方正式立案起诉,无论其提起的反倾销或反补贴最终能否成功,均将导致我国地板生产企业出口形势进一步恶化。2我国木制品行业遭受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的原因2.1创新意识淡薄。价格竞争过烈我国木制品行业是一个投资较少、生产设备简单、工艺技术容易掌握、又能安排大量劳动力就业的行业。当前我国出口的家具基本上以OEM(原始设备生产商)贴牌的方式出口,产品的利润和竞争力十分有限。如果我国家具产品不学意大利走自主创新之路,仅仅做低附加值的产品,片面追求出口量上的增长,很容易成为美国反倾销大棒下的冤魂。 对中国企业而言,国内的市场空间有限,而对外贸易又能享受诸如出口退税等政策,所以大大小小的企业纷纷涌入国际市场。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有些企业大搞价格战,进行低成本竞争,引来倾销的猜忌与反倾销调查。2.2国际经济衰退,贸易保护严重近年来西方国家经济普遍不景气,他们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于是频繁运用反倾销措施来限制外国产品进入。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生效,要求各国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各国为抵消这一谈判结果对本国工业的冲击,纷纷采用反倾销这一便利而有效的措施∞,实行实质的贸易保护。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出口家具、木地板和人造板等木制品产品种类多、数量大,保持着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贸易顺差,自然成了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2.3制度存在差异。引起偏见歧视国际上一些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中国怀有偏见,对我国按“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专横地以替代国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别有用心或不负责任。并对我国外贸企业以“国有”为由,普遍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率,甚至把对个别企业的反倾销当成对整个国家来裁决,即一家企业遭受反倾销起诉,全国同类出口产品同为被告,这显然有失公正合理。即使欧盟于1998年4月改变对华反倾销政策后,但还称我国为“前非市场经济国家”,对我国仍实施歧视性的反倾销措施,采用“参照图”等不合理的做法。2.4专业人才匮乏。法律应诉不力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反倾销应诉机制,存在应诉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企业应诉意识淡薄等问题r5。国外对华反倾销案调查后,许多企业因多种顾虑往往不愿应诉。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案时态度不积极,把反倾销等同于歧视政策,这必然给国外的反倾销调查者造成错觉,误以为是企业的默认行为,进而认定倾销行为确实存在。美国刚开始对中国木卧家具进行调查时,很多企业抱着事不关己的消极态度,以为不争取也会拿到加权平均税率。产品出口美国的中国家具企业有近两万家,结果只有125家参加应诉。3我国木制品行业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的措施3.1应对反倾销措施3.1.1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策略,打造非价格竞争优势 根据欧、美反倾销法,如果通过改进产品使得产品的物理特性、消费者效用、最终用途、贸易渠道、宣传广告等方面与被指控的产品不同,或者提供一种以上不同于原被裁定倾销产品的主要功能,均可使其不遭受反倾销或反规避指控。因此企业应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低价出口的竞争策略,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策略,在国际市场培养和创造企业全新的竞争优势,这是“规避”反倾销的长远之计。3.1.2巧妙运用“走出去”战略,合法规避反倾销税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后,相关企业可以转换国际市场进入方式,从“出口进入”过渡到“投资进入”,绕开反倾销壁垒进入发起国市场。当然,这很容易有规避反倾销税之嫌,操作不当容易授人以柄。各国对规避与海外直接投资的区别均加以分别界定,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前须全面了解进口国的有关反规避法规,研究制定合法规避的方法。如在欧盟的反规避法规中,“25%规则”和“60%规则”就是企业必须把握的“度”,企业也可以通过收购当地企业的方式进行反倾销规避7。3.1.3快速决策,积极应诉在国外已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情况下,虽然企业与案件的关系可能存在多种可能,但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即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例如2006年11月底,美国胶合板产业的代表和参议员联合致信美国政府,称来自中国的进口胶合板对本国产业造成了损害。2007年2月28日,美国参议院要求对中国进口的木地板和胶合板发起“332调查”。在这次事件中,中国番禺康达木业代表中国35家木地板龙头企业积极应诉,为中国木地板企业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正是因为这次应诉,从2007年11月5日起,美国有关方面特地对中国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且由于调查结论将于2008年6月6日才送呈美国财政委员会,所以这次应诉行动为我国的木地板企业赢得了时间上的主动。3.3.应对反补贴调查的措施3.2.1加大对反补贴相关法规的研究和人才培养与反倾销相比,很多企业对反补贴还比较生疏,应对国外反补贴的实践经验少,专业人才缺乏;另外反补贴本身就比较复杂,涉及的信息收集难度很大,所以一旦发生反补贴调查,中国的应对难度将十分巨大,容易导致被征收高额反补贴税IS。因此,企业要尽快熟悉游戏规则,应通过培训深入普及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同时加大培养从事反补贴措施调查和应诉高级人才的力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此外,有关部门还应认真研究《反补贴协议》和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的补贴和反补贴案件,为中国将来对该类案件的起诉、应诉做好充分准备。3.2.2发挥行业协会在反补贴方面的作用 行业协会在反与反倾销中的作用同样重要。在解决反补贴争端中,起诉和应诉主体也是政府和行业协会。因此,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利用掌握行业信息的优势,与政府、企业一道,构筑反补贴预警体系,密切注意贸易伙伴的反补贴动向,对重点敏感出口产品要做好出口价格、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及价格协调工作,及早化解贸易风险,以防止国外可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另一方面,一旦出现了国外的反补贴调查,应帮助企业积极应对。3.2.3充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抵制国外反补贴调查相比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我国的反补贴立法起步较晚。1997年3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对补贴问题做了原则规定。2001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则。但我国反补贴立法以来,尚未出现反补贴立案。而在贸易摩擦高发期。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企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还应主动出击。在WTO规则下合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和国内相关法规,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企业正当权益,这样既可消除外国产品在华的不合理竞争行为,抵制不公平竞争,又可以使其不敢肆无忌惮地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以增加我国出口贸易摩擦应对的筹码。4结束语近几年我国胶合板、家具、木地板等木制品行业屡屡遭遇来自国际上反倾销、反补贴等事件的困扰,这已引起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已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但从长远利益而言,我国木材制品行业本身还应牢记这些遭遇。做到警钟长呜‘同时还要不断强化专利观念,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丰富商战知识和经验,从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不断进取,有所作为。'